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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咨询】近期医保热点咨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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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对近期高频医保政策咨询
进行了梳理
将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和答复
整理如下
希望在您需要之时
能派上用场

01   单位在网厅参保时能否不勾选“照护险”和“其他特殊人员医疗保障”?

答复:“其他特殊人员保障”即职工医保补充保险,“照护险”即长期护理保险。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职工医保补充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20〕1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兴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政办发〔2022〕33号)文件规定,本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含退休人员),均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保补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因此,单位在网厅参保时应当勾选照护险和其他特殊人员医疗保障。

02   男职工生育保险如何使用?

答复:根据《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结算标准的通知》(泰医保发〔2022〕)24号)文件规定,男职工配偶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分娩或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费用,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照参保女职工待遇标准的50%享受。

具体可以点击下方链接阅读:

03   职工生育保险产检额度多少?

答复:根据《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结算标准的通知》(泰医保发〔2022〕24号)文件规定,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限额内个人不负担,超过限额标准的由参保人员承担。限额标准调整为1200元。

来源:泰兴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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