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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家长,学生医保集中缴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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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学生家长请注意
2026年度
全市学生医保集中缴费期开始啦
在校学生
(中学、小学和幼儿园)
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缴费方式
从以往的学校代收代缴
改为家长自主缴费

一、参保缴费时间

泰州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0月12日至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前缴费到账的,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2026年1月1日后缴费到账的,自缴费到账之日起计算2个自然月待遇等待期,等待期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

二、参保缴费标准

泰州2026年度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50元/年。具有泰州户籍并且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市和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学生儿童个人缴纳50元/人,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资助。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按规定予以资助参保。

三、参保缴费方式

泰州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个人缴费部分由家长自主缴费。主要线上缴费渠道有以下两种:

1、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为家庭成员代缴(推荐)

若家长为我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在校就读子女缴纳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完成家庭共济关系绑定后缴费即可。

家庭共济关系绑定流程:

【步骤一】家长下载并安装“江苏医保云”APP或直接打开“江苏医保云”APP;

【步骤二】注册登录后,点击“江苏医保云”APP首页的“家庭共济”模块;

【步骤三】进入“家庭共济”模块,点击“添加家属”,与孩子进行家庭共济关系绑定;

家庭共济代缴居民医保费流程:

【步骤一】家长下载并安装“江苏医保云”APP或直接打开“江苏医保云”APP;

【步骤二】通过“江苏医保云”APP点击“家庭共济”模块;

【步骤三】进入“家庭共济”模块,家庭共济关系绑定完成后,选择已绑定的“家庭共济关系”的家庭成员,点击“共济缴费”;

【步骤四】选择费款所属期为“2026年”后,点击“确认缴费”;

【步骤五】点击“确定缴费”;

【步骤六】出现“办理完成”页面即为缴费成功。

2、“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

【步骤一】家长进入“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

【步骤二】以“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为例,点击“我要缴费”;

【步骤三】填写孩子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后,点击“下一步”;

【步骤四】勾选孩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医疗保险”两条险种后,点击“下一步”;

【步骤五】选择“全选”后,点击“提交”,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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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回复

倒序浏览
一二三五七aa 来自手机 初出江湖 2025-10-26 19:03:57
沙发 IP:
学生身份的核心判定依据是是否在教育机构(如学校、学院等)注册并接受相应阶段的教育,与所处场所(校内/家庭)无关。无论是在校学习、参加活动,还是因假期、周末等回到家庭生活,只要未办理退学、毕业等终止学籍的手续,其学生身份就持续有效。
家庭是在外地上学的学生假期的居住地,一学年至少有三四个月,他们完全可以自主选择在户籍地以学生身份参保!
全民参保,属地管理,一视同仁!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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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五七aa 来自手机 初出江湖 2025-11-4 14:41:20
藤椅 IP:
泰州市在制定2026年度城乡医保缴费价格时,对同为泰州市户籍的在校大学生,采取了以下歧视性定价:
*   **在泰州市本地就读的大学生**,缴费标准为 **250元/人**。
*   **在泰州市以外地区就读的大学生**,若选择在户籍地(泰州市)参保,缴费标准却为 **520元/人**。
此定价方案对户籍相同、身份相同(均为在校大学生)的公民设置了不公平的缴费门槛,涉嫌违反相关定价法规,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二、 事实与理由**
1.  **定价行为违反公平原则**: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五条**明确规定:“制定价格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 对同一地区、同一户籍、同一身份属性的群体,仅因就读地点不同而收取翻倍的费用,这完全违背了“公平”这一核心原则,构成了对异地就读大学生的价格歧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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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五七aa 来自手机 初出江湖 2025-11-4 14:42:53
板凳 IP:
泰州市在制定2026年度城乡医保缴费价格时,对同为泰州市户籍的在校大学生,采取了以下歧视性定价:
*   **在泰州市本地就读的大学生**,缴费标准为 **250元/人**。
*   **在泰州市以外地区就读的大学生**,若选择在户籍地(泰州市)参保,缴费标准却为 **520元/人**。
此定价方案对户籍相同、身份相同(均为在校大学生)的公民设置了不公平的缴费门槛,涉嫌违反相关定价法规,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二、 事实与理由**
1.  **定价行为违反公平原则**: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五条**明确规定:“制定价格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 对同一地区、同一户籍、同一身份属性的群体,仅因就读地点不同而收取翻倍的费用,这完全违背了“公平”这一核心原则,构成了对异地就读大学生的价格歧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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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五七aa 发表于 2025-10-26 19:03
学生身份的核心判定依据是是否在教育机构(如学校、学院等)注册并接受相应阶段的教育,与所处场所(校内/ ...

市政府批准的是全民参保,所有本市居民中的在校学生都可以学生身份参保,
并且扩展到不是本市户籍在本市学校的学生也可以投保。
一切皆自愿为基础,政府兜底!
少数人的不公平解释根本无法立足!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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