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政府部门的下属单位,应该是有完整的工作流程和优质服务,帮老百姓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问题,最大程度的为难老百姓,这不仅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度也将体现公职人员的个人素养和职业道德!
我来自江苏泰兴,1991年左右,花8000元买的泰兴城镇户口后,没有得到工作安排,更没享受住房安排。
前段时间,我在公租房拿房过程中,遇到了不少的问题,后期多次跟房管部门的人进行过多次的沟通协调,均已一言堂失败告终!
具体情况如下:在9月24号下午三点多,接到房管部门的通知,说公租房申请通过了,说25号开始可以去房管部门参与公租房摇号,而在25号早上,在他们8.30分上班后去了房管所一直等到10.40几分,房管所的小王跟我们几个等候的人说:哎呀,住建系统出现问题,不好摇号,你们下午来吧!就这样,我们便离开了房管所。
下午两点多我又来到了房管处,直到2.28分我再次上三楼到了房管处,还没等我走进办公室,房管工作人员小王便拿着一张纸片,跟我说:走,我带你去前面,就这样我被一头雾水的带到了房管处三楼最西边的办公室小李那边,小王把她手中的纸片放在小李桌子上,然后自顾自的坐在小李旁边的沙发上,小李开始开缴费单,我觉得有点莫名其妙,于是便问:这个房子号是多少?小李说:1404。我回答道:这什么房间号?怎么是这种房间号?小王说:这有什么?还讲这个?因为没看到房,我也就没再说什么!
后来交了相关费用后,小李说:你可以去万泰都市江南公租房那边找物业,交物业费拿钥匙!于是,我便去了小区物业那边缴费,缴费后拿了钥匙,物业派了一个人去交房。当我第一眼看到房型和内部布局后很是诧异!就是一个拐角房,面积是按照房管所提供的面积60.81计算缴费,而实际面积只有44.55,我还丈量比较松!因此,在26号早上我便再次去了房管所,要求查看摇号现场视频,房管处吴科长让小王打开给我看,我看到的摇号视频画面是:此批公租房24户名单中,每个人的名字后面都是数字固定,然后在住建系统的右上方数据在滚动,只是我们的名字后面的数据永远是固定的。我开始怀疑公租房摇号的真实性,公平公正性!
后来,我在网络查了好多城市和国家相关公租房的规定,其实包括摇号的规定,必须要有三方以上的人现场参与才可以:公正处、民政、住建、承租人代表等。在公租房拿房一个月内,有对房子面积或者其他事宜有疑问可以找房管部门沟通、协商。
就这样,我开始找了几个泰兴有点面子的人跟房管处沟通,得到的结果都是没办法,系统搞的,没办法更正,面积是按房管部门的房产证计费的,他们也没办法,说不满意可以退房,也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听到这些,我就跟房管局人员说:如果有现在有能力我会申请公租房吗?如果房子不是拐角,哪怕面积小点或者其他问题,我会找你们沟通吗?
再说,我发现这个小王不简单,每次去房管所,不管是不是找她,她都会参与我跟吴科长他们的沟通,时不时的还插话,好像房管部门她负责一样!对此,我便跟吴科长沟通:任何单位都是有规矩的,为什么她老是干预,其他工作人员都不参与?吴科长说:哎呀,人家是年轻人,我们这个年纪不要跟他们计较……哎呀,她是孩子,有招呼我来打……,还有他们也可以分毛坯房,但要是我装修了后期退房,是不可以拆走的。公租房放弃后,是不可以再申请的……你有疑问可以到纪委去投诉……种种言词让我实在感受不到为民服务的那份真诚。
对于小王的错误,我想问:作为单位领导,偏袒或者维护自己的员工,我很理解!但一次可以,两次以后别人又该如何理解?是拉帮结派还是?哪个单位用小孩上班?哪个单位上班的人不是成年人?哪个成年人不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任何一个人在单位,一言一行不是代表的单位更是体现的自己?就我以上所描述的她的工作方式和流程有没有问题?问题出在哪里?
还有有关公租房的领房,泰兴房管处是必须要有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单位的人担保是啥意思,一年租金不到五千或者五千多点,承租人是必须要有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单位的人才能担保拿到房,如果没有这两个单位的人担保就是国企担保,如果事业,机关,国企都没有人担保是不是这个房子就拿不到?这是哪里来的规定?为什么其他行业,人家愿意却不能担保?这是对除了事业编制,机关单位,国企单位在的行业歧视?还是三者外的行业人员的不信任不认可?这是否是在从便民角度出发?是否又是在真正为老百姓考虑?是否刻意刁难百姓?希望政府或社会人员参与讨论回复!
前天我才看到房管处给的这个需要担保人签字的担保函,我觉得没必要为难担保人,也不想为难别人,房间号1404本身就让我不舒服,房型见下视频,又缺角,最终我选择了放弃本次公租房的享用!这不是我的初衷,也不是我的真实想法,在各方沟通和协商毫无希望的情况下无奈做出放弃的决定!下方1402的房子是公租房中绝大多数正常的房型,整个面积比我们也大出很多!
权利,是老百姓的信任和重托,不应该成为某些人手中的砝码!更不应该成为老百姓维权路上的重重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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