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开展辖区内房屋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2.做好辖区内房屋安全日常巡查和灾害天气下老旧房屋
的安全防范;
3.负责辖区内房屋安全排查以及房屋安全隐患的登记建
档和上报;
4.协助调解处理辖区内房屋安全方面的信访和举报投
诉;
5.及时上报、处置房屋险情;
6.督促辖区内房屋业主开展维修消险工作;
7.督促辖区内村委、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房屋装饰装修
的日常巡查,发现违反条例的及时劝阻、制止、报告。
泰兴市人民政府官网——新闻中心——通知公告——乡政府履职清单公告。各乡镇都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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