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公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根据苏高法电〔2025〕65 号《关于在全省法院建立执行案款信息公开和对账核查制度的通知》,现将我院依当事人申请向第三人发放案款的信息予以公示。
1.执行案号(2020)苏 1283 执 2262,案外收款人吴春娟,拟发放金额 30000 元,发放依据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分配,承办人姚子辉,联系电话 0523-87991235。
2.执行案号(2020)苏 1283 执 2262,案外收款人丁晓波,拟发放金额 40000 元,发放依据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分配,承办人姚子辉,联系电话 0523-87991235。
本公示期限三天。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限内向我院督察室反映,联系人:许主任,联系电话:87991075、87991189。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