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精品”认证管理办法》(苏市监规〔2025〕1号)文件要求,2025年”江苏精品“申报工作启动! “江苏精品”品牌建设工作是江苏省在新形势下参照国际惯例、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品牌战略的一项开拓性工作,主要目的是以标准为引领、以认证为手段,通过对符合高标准、高品质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进行第三方认证,推动形成一批自主创新、品质高端、服务优质、信誉过硬、市场公认的“江苏精品”品牌群体。 一、“江苏精品”申报基本条件 按照“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目标要求,围绕全省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重点培育符合高标准、高质量的品牌产品(服务),推动江苏产品(服务)高端化、品牌化、国际化。 (一)一般性条件 1.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存续3年以上的在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及其他组织; 2.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3.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保持盈利; 4.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近3年无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5.拥有商标专用权,且在有效期内; 6.建立完善、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且执行标准具有先进性。 (二)差异化条件 ▲1.农业 (1)培育主体应为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组织,且具备较好的农业基础设施、农技推广和综合服务能力; (2)在所属行业达到一定规模,其中,种植业、林业要求地域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养殖业要求年饲养大牲畜1000头、猪羊10000头、家禽100000羽以上,渔业养殖水体300亩、工厂化生产产量年产500吨以上; (3)农业企业产品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 (4)产品为地理标志产品、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单位、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的企业,可不受规模条件的限制,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后直接纳入培育库。 ▲2.制造业 (1)消费类产品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生产资料类产品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 (2)主导或参与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培育。 (3)省质量强链行动链主企业、省级(含)以上“领航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含)以上“老字号”企业等可不受规模条件的限制,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后直接纳入培育库。 ▲3.服务业 (1)服务性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企业能够体现行业特色,综合竞争实力、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可不受规模条件的限制,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后纳入培育库; (2)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制修订工作的服务型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培育。 二、申报材料 1.《“江苏精品”企业申报表》(附件1)及“江苏精品”申报基本条件中“一般性”和“差异化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含最新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仅需提供正文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江苏精品”标准先进性情况自评表》(附件2)表格中填写的执行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对标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需提供标准文本,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企业标准需提供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水印版,团体标准需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发布,国际标准需提供中文翻译版); 3.《“江苏精品”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3); 4.《2025年“江苏精品”申报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4)。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2025年“江苏精品”申报材料附件1-4 三、申报方式 各申报企业请于2025年7月25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与电子版提交至市场监督管理局401室质量科。 咨询电话:8771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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