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持续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工作
不断加大处罚和曝光力度
下一步,公安机关
将通过视频巡查、现场捕捉等方式
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
请广大市民
牵好狗绳,文明遛狗
若发现无主犬、流浪犬
或不文明养犬行为
可拨打110报警
请专业人士到场处理
小编提醒
广大养犬市民携犬出户时一定要把狗绳牵在手上,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行为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禁养区内饲养大型畜牧类犬由公安机关责令行为人在10天之内进行妥善处置,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认定为不文明养犬行为:
(1)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1.5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犬笼;
(2)未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
(3)乘坐电梯未避开高峰时间或者未采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戴犬嘴套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
(4)携犬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5)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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