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泰州市委批准,泰州市纪委监委对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徐绍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绍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绍文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徐绍文简历
徐绍文,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江苏泰州人,大学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泰州市高港区卫生局局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临港经济园党工委书记、口岸街道党工委书记等职;2012年12月,任泰州港核心港区党工委副书记、高港区临港经济园党工委书记、口岸街道党工委书记;2013年6月,任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泰州港核心港区党工委副书记、高港区临港经济园党工委书记、口岸街道党工委书记;2015年4月,被免去泰州港核心港区党工委副书记、高港区临港经济园党工委书记、口岸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2015年8月,辞去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泰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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