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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 2024-05-11 更新全民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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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一女子骑电动车撞人后逃逸,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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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我市发生了一起

电动车肇事逃逸事件

微信图片_20230630100733.png

6月24号早上八点半左右

一男子来到新街镇交警中队报警

称其母亲于23号晚上被一辆车撞伤

被撞后

其母亲出现呕吐症状

当晚回家后不久陷入昏迷

由于肇事者已逃离现场

家人立即将她送往泰兴市人民医院救治

目前伤者仍在重症监护室

微信图片_20230630100746.png

接警后

新街镇交警中队民警

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在案发现场发现呕吐物

未发现其他明显痕迹

通过调取监控和走访群众

警方迅速侦破了这起肇事逃逸案件

锁定嫌疑人叶某

微信图片_20230630100928.png
泰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街中队民警 鲁力

  6月23号晚上19:58分,嫌疑人叶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泰兴市元竹镇宝塔大桥由南向北行驶,将同向步行的老人撞倒后逃离了现场。由于现场并未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线索,我们扩大了侦查范围,调取了黄桥镇、河失镇、姚王镇等周边乡镇的路面监控,走访了沿途村庄的相关证人,初步研判了嫌疑人前后驾车行驶的路线,锁定了嫌疑人的位置,立即出动警力将其抓获。
经过询问

嫌疑人承认其肇事逃逸行为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嫌疑人也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微信图片_20230630101020.jpg
泰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法制宣传中队中队长 叶玮

  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的,以交通肇事罪刑事处罚;如果不构成犯罪,给予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当立即救治伤者、保护现场

并及时拨打110、120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切勿因小失大

法律不是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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