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我市发生了一起
电动车肇事逃逸事件
6月24号早上八点半左右
一男子来到新街镇交警中队报警
称其母亲于23号晚上被一辆车撞伤
被撞后
其母亲出现呕吐症状
当晚回家后不久陷入昏迷
由于肇事者已逃离现场
家人立即将她送往泰兴市人民医院救治
目前伤者仍在重症监护室
接警后
新街镇交警中队民警
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在案发现场发现呕吐物
未发现其他明显痕迹
通过调取监控和走访群众
警方迅速侦破了这起肇事逃逸案件
锁定嫌疑人叶某
泰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街中队民警 鲁力
6月23号晚上19:58分,嫌疑人叶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泰兴市元竹镇宝塔大桥由南向北行驶,将同向步行的老人撞倒后逃离了现场。由于现场并未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线索,我们扩大了侦查范围,调取了黄桥镇、河失镇、姚王镇等周边乡镇的路面监控,走访了沿途村庄的相关证人,初步研判了嫌疑人前后驾车行驶的路线,锁定了嫌疑人的位置,立即出动警力将其抓获。 经过询问
嫌疑人承认其肇事逃逸行为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嫌疑人也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泰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法制宣传中队中队长 叶玮
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的,以交通肇事罪刑事处罚;如果不构成犯罪,给予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当立即救治伤者、保护现场
并及时拨打110、120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切勿因小失大
法律不是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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