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近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泰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对我市垃圾分类的 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作出安排
《方案》涉及哪些方面?
有哪些具体举措?
一起来看
明确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
到2022年底
各地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
城市厨余垃圾处理量占生活垃圾总量比率达20%以上
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
靖江市、泰兴市和各区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兴化市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80%以上
到2025年底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基本建立,实现有机易腐垃圾生态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普遍养成
各地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
城市厨余垃圾处理量占生活垃圾总量比率达22%以上
资源化利用率达80%以上
居民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能力基本满足需求,大分流处理体系全面建立
建立市级垃圾分类工作专班
为推动目标达成,我市调整形成垃圾分类工作高位协调机制,同时将组建市级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各地根据市级垃圾分类工作模式,成立工作专班,督促街道(乡镇)、社区(村)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垃圾分类一线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分类收运体系
我市将加快居民小区、单位、公共区域和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建设。
城市居民小区按照每300—500户且步行不超过3—5分钟的标准,“一区一案”确定分类收集设施建设方案。
城市区域居民小区和农村区域集中居住区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农村其他区域因地制宜,可采取“两次四分法”(农户将垃圾分类为易腐垃圾和不易腐垃圾,再对不易腐垃圾进行分拣,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具备条件的也可以采取“四分法”分类投放。
各地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配齐分类收运人员,配足分类收运车辆,以满足所有分类小区、单位及公共场所的分类收运需求。
我市将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率先探索开展“不分类不收运”的收运机制,并逐步向居民小区过渡。
明确加快设施建设
项目效果图
终端处置设施建设是垃圾分类处置体系的重要环节。《方案》明确,市本级将加快——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建设,2022年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850吨/日,新增飞灰填埋库容40万立方米
垃圾分类收集后端处理工程建设,2023年新增拆建垃圾处理能力100万吨/年、建筑装修垃圾处理能力50万吨/年,建成可回收物预处理中心、有害垃圾暂存中心和大件垃圾拆解中心
餐厨废弃物改扩建工程建设,确保2025年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450吨/日、新增餐厨废弃物处理能力100吨/日
溪源花园零碳回收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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