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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通过!事关泰兴每一位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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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伸手碰阳光 于 2021-10-25 14:4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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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3日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明确,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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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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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芹海 来自手机 花园护法 2021-10-26 11:07:31
沙发 IP:江苏
促进家庭教育步入正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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