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欧尼酱JIE”在微信上咨询我一件事,最近这事儿非常困扰她,我以第一人称记叙:
10年前我还没结婚的时候,为了工作方便我就在泰兴老城区那边买了个小房子。当时房价不贵,我爸妈赞助加上自己的存款,我就买了个64个平方的小两居。房子没贷款,写的我一个人的名字。
后来我结婚了,结婚后我和我老公一直和我老公住他家买的一个三室一厅那里。去年我又生了二胎,三室的房子住了我们小夫妻,加上公婆,还有两个孩子,有点小拥挤了。
我和我老公决定要换一套四居室的房子,看了几处地方,发现泰兴的房价如今真的是不便宜,我们想买个带装修的现房,都要划到一万左右一个平方,四居室的房子都要140平左右,买下来就要一百四五十万了。我们现在住的房子104平,大约能卖个90几万吧,掉这套换大的,还要贷款4.50万的样子。
本来我和我老公都做好卖房子贷款的打算了,但是公婆突然提议,让我把婚前的那个小房子卖掉。我那个房子虽然是老破小,但是属于学区房,可以卖出来60万左右,这样卖两套房子的话,就可以一步到位全款拿下大房子。
我不太愿意 ,第一,这是我婚前买的,主要是我爸妈出的钱;第二,我想给自己留一个家,我爸妈从外地回来的话也能有个地方住;第三,这个房子一直都是出租的,租金我也都用来补贴家用了。
我拒绝了卖房子的提议之后,我老公和家里人都感觉我很自私,孩子都生了两个了还防着他们。婆婆说就算买了新房子,也是写我们夫妻俩的名字,不会让我吃亏。真的是我自私吗?我是不是真的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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