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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亘在烈士墓前的电线杆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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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泰兴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收到相关部门检察建议回函,长期横亘在元竹镇孙佩璜烈士墓前的电线杆被依法拆除。
孙佩璜烈士,原泰兴县元竹乡宝塔村人,193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五区游击队队长、五区区长,1947年4月30日因叛徒出卖遭到敌人围捕,宁死不当俘虏壮烈牺牲。2010年10月,泰兴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公布第四批泰兴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将位于元竹镇申庄村的“孙佩璜烈士墓”核定为泰兴市文物保护单位。
2021年4月,泰兴市检察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革命文物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发现孙佩璜烈士墓右侧竖有水泥电线杆,固定电线杆的钢缆横亘在烈士墓正前方,处于墓地台阶左上侧,严重影响群众开展祭奠纪念活动,损害烈士墓地庄重、肃穆的环境和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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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是中国共产党非凡奋斗历程和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历史见证,是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学习党的历史、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的生动教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精神力量。

近期,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文物局也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充分用好革命文物资源及烈士纪念设施,高质量服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孙佩璜烈士墓前违规竖立的电线杆,严重影响群众开展祭奠纪念活动,损害烈士墓地庄重、肃穆的环境和气氛,反映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的缺失。

据此,泰兴市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迁移违规竖立在孙佩璜烈士墓前的电线杆,方便社会各界开展祭奠纪念活动,维护烈士墓地庄重、肃穆的环境和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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