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泰兴经营一家早点商铺。2016年新奥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推销天然气,承诺该公司提供一切设备并负责安装,用户只需交纳在商业用气的价格基础上每立方另收0.7元的设备租赁费。我也一直在使用,到目前为止已交租金几万元,而现在新奥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上门要求安装4~5千元的报警设备。
请问燃气公司领导,商户燃气管道施工是否根据规范设计施工,是否需加装报警器?如需加装为何当初施工不安装,而现在要用户交纳该费用?并且我已经交纳了租赁费用。
本来近几年因疫情影响,生意惨淡,举步维艰,而燃气公司以立即断气威胁,没有任何解释。请问燃气公司的无理乱收费就没有人管吗 ?
请相关领导关心民生,调查处理。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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