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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事关教育相关收费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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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校服订购和收费     

     《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备函〔2023〕2号)明确规定:

     1.学校应建立以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低于80%。

     2.按照“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学校合理确定校服款式、套(件)数、价格等。按照自愿原则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

     3.校服选用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一般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选用,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选用校服。

     4.校服由家长自行完成购买。

    关于社会实践活动收费     

     《关于泰州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泰兴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心实践活动项目收费的复函》(泰发改函〔2021〕32号)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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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普通高中住宿收费   

     《关于全市普通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泰发改〔2022〕77号)明确普通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为:4人(含)间以下,每生每学期800元;5人(含)间以上8人间以下,每生每学期600元。上述标准,含住宿生水电费用。

    关于教辅用书收费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工作的通知》(泰教基函〔2022〕8号)明确规定:各中小学校要从严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每门学科“一教一辅”的原则,从《教辅推荐目录》和《江苏省2022年秋季-2023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中选择1套推荐给学生,确保每个学生每门学科只能选用1套教辅用书,不得超量为学生选用或购买。要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做好教辅用书无偿代购服务工作,不得从中牟利。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学校和教师不得再向学生推荐或指定其他教辅用书及学习材料等,不得以在指定的教辅材料上布置作业为名,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他教辅材料。

来源:泰兴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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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头人123 来自手机 初出江湖 2023-5-26 07: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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