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兴市纪委监委对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原四级调研员尹家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尹家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泰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泰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尹家斌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清廉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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